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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特殊教育发展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政策解读

来源:长沙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12-02 14:44 字体大小:

一、出台背景

特殊教育主要是面向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多重残疾以及其他有特殊需要的儿童青少年提供的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和省先后组织实施了两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特殊教育普及水平、保障条件和教育质量得到显著提升,但是特殊教育仍然存在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仍是教育领域的薄弱环节。为进一步提升特殊教育质量,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等7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国办发〔2021〕60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湘政办发〔2022〕49号)。为落实国家、省级文件精神,解决我市特殊教育面临的问题,提升特殊教育发展水平,推动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长沙市特殊教育发展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二、总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特教特办。办好特殊教育,对于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的权利、增加残疾人家庭福祉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聚焦问题,重点推进。加强特殊教育学校规划,到 2025年底,各区县(市)至少建设1所特殊教育学校或普特融合学校。要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开展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培养、培训、配备合格的特殊教育专业教师,保障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和教师待遇,落实提标后的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不断提升随班就读质量,逐步降低送教上门的比例。

(三)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将特殊教育改革发展情况作为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区县(市) 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各区县 (市) 教育督导部门和责任督学要将特殊教育纳入督导范围。市人民政府加强对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指导,将落实情况纳入市、区县(市)两级政府绩效考核,建立激励与问责机制,确保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有效实施。

三、重点内容

(一)优质学位全力供给。各区县(市)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8%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机会明显增加。到2025年底,各区县(市)至少建设1所符合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或高质量的普特融合学校,鼓励人口较多的区县(市)根据实际需要布点第2所特殊教育学校或普特融合学校。大力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到2025年,各区县(市)建设3所及以上普特融合幼儿园,保障残疾幼儿接受学前教育;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特殊教育学校全面开办智力障碍职高班。支持长沙职业技术学院加强特殊教育学院建设,支持普通高校、开放大学、成人高校等面向残疾人开展继续教育,畅通和完善残疾人终身学习通道。

(二)教育质量全面提升。特殊教育课程教材体系进一步完善,教育模式更加多样,课程教学改革不断深化,探索特殊教育数字化转型,助力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质量评价体系。进一步加强视力障碍、听力障碍两类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课程建设,加大力度推广使用国家通用盲文和国家通用手语。积极探索科学的孤独症儿童安置与培养方式,为孤独症儿童更好融入普通学校学习生活提供保障。全面实施国家培智义务教育课程校本化建设成果转化应用,在各区县(市)特殊教育学校、普特融合学校、特教部(班)全面推广运用。

(三)融合教育全面深化。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进一步深度融合。遵循“多元、适宜、优质”的安置与教育原则,建立完整的基础保障与提质系统,创建长沙融合教育模式。探索特殊教育学校、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和企业联合培养培训机制,开设适应残疾学生学习特点和市场需求的专业。建立医教协同实验基地,提高残疾儿童少年评估鉴定、入学安置、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探索数字化教育对残疾儿童少年成长各阶段的赋能,建设智慧特教。

(四)师资建设不断加强。专业支持体系进一步健全,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按 1∶2.5的师生比配备专业教师,多重残疾、重度残疾和孤独症学生按照1∶2的师生比配备专业教师,同时按照专业教师25%配备教辅人员,随班就读学校按照1∶5的师生比配备专业教师。培养培训机制进一步完善,打造立体、完整的三级教师培训模式。教师全员分级分类培训,将融合教育纳入普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必修内容。教师待遇进一步提高,全面落实国家规定的15%特殊教育教师津贴。按当地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的60%核增绩效工资总量,用于发放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补贴,在职称评聘和表彰奖励方面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副高、中级、初级的岗位结构比例按照不高于35%∶45%∶20%核定。专业水平进一步提升。加强各级特殊教育研究培训中心(资源中心)对区域内随班就读的巡回指导,全面推进差异化、个别化教学,提高教育教学的针对性。组织开展多层级普特联合教研,扎实开展特殊教育教师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

(五)保障机制不断健全。落实并逐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普特融合学校、普通学校特教部(班)、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学生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不足100人的,按100人拨付公用经费。减免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幼儿保教费,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实行义务教育和高中12年免费教育,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优先获得资助,对在读残疾学生实行“四免四补”政策 (免伙食费、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免住宿费,补助生活费、补助学习用品费、补助交通费、补助干预训练费),并逐步提高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水平。

四、组织实施

一是加强党对特殊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立场,把办好特殊教育作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将特殊教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是充分发挥市特殊教育发展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作用。通过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和社区,探索为残疾学生提供集中照护、日间照料、课后托管、社区康复、就学升学和辅助性就业等方面的服务与便利。

三是强化规划实施与督导评估。强化特殊教育常态化督导与评估,把特殊教育发展作为必检内容。市级层面适时对各区县(市)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测和评估。

四是广泛宣传引导。动员社会各界,加强特殊教育宣传。大力宣传普及特殊教育知识和方法,为普通学校和家长提供科学指导和专业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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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教育局
2023-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