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名称
长沙经开科创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特点
参与设立子基金分为种子子基金与天使子基金,种子子基金投资方向为高校(含创业大学生)、科研院所、企业等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投资科技团队(含个人)、早期科技型企业,重点吸引园区、高校、省市等主体合作出资设立。天使子基金聚焦早期科技型企业,重点吸引社会资本设立。
参与设立子基金分为种子子基金与天使子基金,种子子基金投资方向为高校(含创业大学生)、科研院所、企业等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投资科技团队(含个人)、早期科技型企业,重点吸引园区、高校、省市等主体合作出资设立。天使子基金聚焦早期科技型企业,重点吸引社会资本设立。
首期规模10亿元
科创基金参与设立子基金分为种子子基金与天使子基金,子基金须符合下列要求:
投资要求
1.种子子基金投资要求
(1)基金方向。聚焦高校(含创业大学生)、科研院所、企业等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投资科技团队(含个人)、早期科技型企业,重点吸引园区、高校、省市等主体合作出资设立。
(2)基金规模。子基金的规模应不低于3000万元。
(3)基金出资。科创基金出资至单支子基金的金额不超过子基金总规模的70%。
(4)子基金项目投资阶段。投向种子类企业,划分标准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从业人数不超过150人;
②资产总额或年销售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
③设立时间不超过2年或参与首轮外部机构投资。
(5)投资企业须满足研发属性要求。被投企业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15%以上,且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5%以上或年研发投入占成本费用支出的20%以上。
(6)子基金投资项目比例。投向种子类企业金额不低于子基金规模的50%。
(7)子基金对单项目投资限额。除国家或省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外,种子子基金对单个种子期项目的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300万元,不得成为企业实际控制人。
2.天使子基金投资要求
(1)基金方向。聚焦早期科技型企业,重点吸引社会资本设立。
(2)基金规模。子基金的规模应不低于5000万元。
(3)基金出资。科创基金出资至单支子基金的金额不超过子基金规模50%且原则上不超过1亿元,其他社会化出资不得少于30%(其他社会化出资是指湖南省内省、市、区财政或湖南省内国有企业之外的出资。如湖南省、长沙市国资均出资该基金且科创基金出资不高于30%的,其他社会化出资条件可调整为不少于20%)。
(4)子基金项目投资阶段。投向天使类企业,划分标准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企业的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②资产总额或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000万元;
③设立时间不超过5年或参与首轮外部机构投资(追加投资不受限制,但不列入返投)。
(5)投资企业须满足研发属性要求。被投企业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15%以上,且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5%以上或年研发投入占成本费用支出的20%以上。
(6)子基金投资项目比例。投向天使类企业金额不低于子基金规模的50%。
(7)子基金对单项目投资限额。天使子基金对单个天使类项目的投资不得超过子基金总规模的10%。盲池子基金投资要求如上,专项子基金根据基金管理人、拟投项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