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省级创业孵化载体;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市示范性青年人才创业孵化基地 申请入驻

  • 建设单位性质:国有企业基地所在区县:湘江新区
  • 基地运营开始时间:2021-01-19

    创办主体:企业

  • 联系人:黄佩权联系电话:18578452732
  • 孵化领域:其他
  • 孵化方向:互联网TMT、服务研发设计、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
  • 详细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渔湾路麓枫和苑33号栋湖南湘江新区大学生创新创业园
    • 12174.95

      平方米

      孵化面积
    • 62

      入驻企业
    • 10

      剩余工位
    • 服务内容
    • 场地详情
    • 入住条件

      提供创业项目开发服务

      提供创业项目对接服务

      提供创业项目展示服务

      提供创业培训服务

      提供创业指导服务

      提供人才招聘服务

      提供事务代理服务

      提供管理咨询服务

      协助办理工商登记服务

      协助办理税务登记服务

      协助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协助提供法律服务

      协调落实创业扶持优惠政策服务

      租金减免和管理费用优惠服务

      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湖南湘江新区大学生创新创业园是湖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以“基金+基地+指导+服务”为孵化模式,构建“1+1+5”布局:设立1亿元创业基金、打造1万平米园区配套开展创业动能激发、能力提升、平台融合、金融赋能、政策优化等5大专项行动。园区形成“服务区+苗圃区+孵化区+加速器”全链条孵化体系。

      (一)创业项目需为高校学生创业项目或师生共创项目,项目负责人是大学生,包括国内普通高校在校生毕业三年内的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大学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技师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

      (二)项目所设立企业注册地应在湖南省境内。暂未设立企业实体的项目团队应在入驻湘江新区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后的一年内在湖南省内设立企业实体;

      (三)创业项目符合国家法规政策;

      (四)如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如医药、医疗器械、邮电、通信、电力、农作物新品种及生物制品、公安及安全等)的项目,申报时须有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准证明和有关测试报告;

      (五)创业项目具备完整的创业计划,入驻创业园后能在园区正常开展经营;

      (六)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申请入驻。

      (一)创业项目需为高校学生创业项目或师生共创项目,项目负责人是大学生,包括国内普通高校在校生毕业三年内的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大学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技师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

      (二)项目所设立企业注册地应在湖南省境内。暂未设立企业实体的项目团队应在入驻湘江新区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后的一年内在湖南省内设立企业实体;

      (三)创业项目符合国家法规政策;

      (四)如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如医药、医疗器械、邮电、通信、电力、农作物新品种及生物制品、公安及安全等)的项目,申报时须有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准证明和有关测试报告;

      (五)创业项目具备完整的创业计划,入驻创业园后能在园区正常开展经营;

      (六)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申请入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