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收回一批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为助力园区高质量发展,我市深入开展赋权强园工作,多批次向园区下放行政审批权限。根据省级关于放权赋能改革工作有关部署安排,要求全面开展已下放事项评估自查,解决接不住、管不好等问题。《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长沙市开发区机构编制调整实施方案》等文件也明确要进一步理顺园区职能职责,依法依规有序调整市级赋予园区事项。
二、总体要求
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确保行政权力事项规范有序运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长沙市下放行政权力事项承接运行管理情况,结合园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要求,调整收回一批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三、重点内容
《关于调整收回一批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包括正文和附件两部分。正文部分明确调整收回22项原下放至园区实施的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统一由市级(县级)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提出了做好权力交接工作的有关要求。附件部分为《调整收回事项清单》《取消事项清单》,包括22项调整收回事项,11项取消事项。
调整收回事项主要分为以下两类,一是部分事项专业技术性较强,园区没有配备相应机构和技术人员,且办件需求量不大,如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会造成行政成本浪费的事项,通过收回或调整赋权方式推动事项有效承接、规范办理。二是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调整,须依法收回市级实施的事项。取消事项则主要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其予以取消。
四、组织实施
各单位要抓紧做好调整收回事项的衔接落实,细化改革配套措施,加强事项事后监管。对收回市级(县级)实施的事项,市级(县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园区管委会的工作对接,明确收回事项的具体范围、交接日期、交接流程、档案移交要求等,同步在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进行调整,尽快完成调整交接工作。各园区管委会应主动配合湖南湘江新区、市级(县级)主管部门做好交接工作,确保行政权力事项规范有序调整收回。同时各园区管委会要在本级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大厅对本级保留的事项清单目录予以发布公示。